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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传媒大学女生被害案罪犯被判处死刑

发布时间:2016-12-30
法制晚报电动双层重锤翻板阀讯 以拍戏为名,将同校女生诱骗 百子湾附近一出租房内,在强奸未遂后将对方杀害。时隔一年多, 传媒大学女生周云露遇害案等来宣判的 。
今天上午,市三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决李斯达死刑,并赔偿周云露父母5.2万元。宣判后,李斯达明确表示上诉。
昨天,周云露的父母告诉法晚记者,李斯达的父亲曾提出欲卖房补偿,让他们原谅李斯达并为其求生,但他们没有答应。
2015年8月, 传媒大学校友在网上发布该校2014级艺术系一名女生失联,这名女生就是周云露。
朝阳警方电动双层重锤翻板阀通报称,失联女生周云露被已经毕业一年的学长李斯达诱骗 百子湾附近一出租房内,对方谎称介绍拍戏,在强奸未遂后将周云露残忍杀害。
随后,朝阳警方在传媒大学附近的内蒙古饭店找到了正在睡觉的李斯达。当警方向其询问周云露在哪的时候,李斯达小声回应称:“对不起,人死了。”
被警方抓获归案后,李斯达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。他交代,就是想找个无辜的人当作一个发泄的点,并说周云露是一个无辜的牺牲者。
2016年8月3日,北京市公安局强制治疗管理处司法鉴定 出具了精神病司法鉴定意见书,表明李斯达无精神病,实施犯罪行为时无精神性症状导致的辨认和控制能力障碍,评为 刑事责任能力。
2016年8月底,李斯达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提起公诉,11月18日,此案在北京市三中院不公开审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