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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家“反向抹零”并非个例

发布时间:2022-10-12

  大连市市场监管局自动泥斗也表示,在传统现金交易情形下,“抹零”原指经营者为了减少现金找零的麻烦,减轻对账压力,“让利于民”的善意行为。现如今移动支付方式越来越普及便捷,消费者通过微信、支付宝等方式付款,经营者完全可以做到“精准扣款”。但是个别经营者却利用“反向抹零”潜规则“与民争利”,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、选择权与公平交易权。

    四通分料器说“我国货币是精确到分位的,当有分位这样的计量标准时,这种‘四舍五入’的收款方式是不行的。你进行‘反向抹零’,就是损害了消费者的权利。”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闫兵亦告诉中新财经记者。
    在闫兵看来,商家的这种行为也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。
  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第十三条规定,经营者销售、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,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,注明商品的品名、产地、规格、等级、计价单位、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、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。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,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。
    此前,大连市市场监管局亦告诫经营者:“反向抹零”属于“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”的违法违规行为。